2016年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担任研究生院北校区行政助理通知
来源:北京化工大学研究生院 阅读:1264 次 日期:2016-06-03 14: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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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参照《北京化工大学关于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在2016级北区研究生中招募研究生两名,担任研究生院北校区行政助理。

一、选拔条件

1、已被录取我校2016级硕士,且2016-2017学年在北校区学习的全日制硕士生,不包括已经录用的兼职辅导员;

2、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思想政治素质高,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辨别能力,具有良好的道德风尚;

3、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有志于从事学生工作;

4、综合素质较高,在校期间有不低于1年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校级学生组织中担任副部级以上职位;院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中担任部级以上职位或主要负责人;担任班长、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等);

5、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和奉献精神;

6、被录取后能够保证2016-2017学年每周2.5个工作日在岗,导师同意。

二、报名、选拔程序

1、各学院广泛宣传,优秀人选可以单独推荐;

2、参加选拔者请认真填写《申请研究生院北校区行政助理个人简历个人简历》(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tangzhs@mail.buct.edu.cn;

3、研究生院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进行笔试、心理和素质能力测试、面试等。

三、工作模式及相应待遇

岗位1:协助北校区研究生党建、团学活动的指导、策划、组织实施,协助研究生党员、团员、学生干部的培养,配合相关临时工作。

岗位2:协助开展北校区研究生学风建设相关工作,巡课、巡考、学术报告管理,研究生奖贷助补相关工作,三助的管理与培训,配合相关临时工作。

被录用的行政助理,根据研究生院工作整体需要,分配北校区研究生管理服务相应的工作,工作日保证每周2.5天时间在岗,其他工作要求参照行政保研辅导员;

根据实际出勤和工作考核发放劳务报酬。

2、时间节点

6月13日下班前接受简历,即附件1;

6月中旬组织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联系人:汤志松

联系电话:80105121;邮箱:tangzhs@mail.buct.edu.cn

北京化工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5月30日

附件1:《申请研究生院北校区行政助理个人简历个人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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