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田东县人武部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常驻民兵队员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自愿服从部队管理,男性,退伍军人,初中以上文化,年龄在28岁以下,条件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工作责任心强,能吃苦耐劳,遵纪守法,积极上进,身体健康。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纪律行为的。
二、聘用人员身份、期限及待遇
所聘用人员属我部聘用制工作人员;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为二年。在试用期期间,食宿全包,试用期期间发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并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正式聘用后月工资待定,由我部支付。聘用期间,差旅补助与单位干部职工享受同等待遇,由我部统一缴纳五险。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2016年6月20日—2016年6月24止。应聘者持相关证件到田东县人武部一楼军事科报名(平马镇庆平路东园巷02号);
2.报名手续。应聘者报名需携带户籍证、身份证、退伍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同意推荐书(已参加工作者提供)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个人简历一份、两张一寸免冠照片,验证完毕原件退还应聘者。应聘者现场填写《田东县人武部公开招聘合同制常驻民兵队员报名表》,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应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其本人承担。
(二)面试。
由县人武部组织实施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面试(面试时间:2016年6月24日上午;面试地点:县人武部会议室)。
(三)体检。
面试通过者,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应征公民体检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四)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按1:1的比例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体能测试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再次进行复核。
(五)聘用。
体检合格并通过考察的应聘者,经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与招聘单位签订用工合同。
四、联系人及电话
农参谋 18577608821
付参谋 15878638112 0776-5289069
田东县人民武装部
2016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