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艺术学院2012年香港、澳门、台湾、华侨人士及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来源:南京艺术学院招生就业网 阅读:992 次 日期:2012-01-12 15: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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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澳门、台湾及华侨人士报考要求

华侨及港、澳、台人士报考我院必须参加我院专业考试(可任意选择专业考点),专业报名及考试要求与内地考生相同,专业考试合格者,凭我院《专业合格证》(网上自行下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港、澳、台、华侨文化课联合考试。

考生文化课考试可到以下地点报名:

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志新桥志新东路 邮编:100083 电话:010-82837212)

普通高校联合招生办公室 (地址:广州市中山大道69号 邮编:510631 电话:020-38627813/ 38627826)

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 (地址:厦门市励志路5号 邮编:361003 电话:0592-5703107)

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 (电话:00853-3969334)

香港考试局 (电话:00852-23280061)

外籍人士报考要求

外籍人士报考我院,请与我院留学生办公室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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