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加强林区社会治安管控力度,不断提升预警性、机动性和快速处置能力,充实公安队伍力量。根据息烽县人民政府县长办公会议纪要(息府长议〔2016〕6号),经局党委会议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为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开展,结合实际,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职责任务
主要职责为协助民警参与林区巡查、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等,确保我县生态文明建设顺利开展。
二、招录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辅警。
三、招聘名额及岗位
此次计划招聘辅警8名,采取合同制用工方式管理,不分设职位,在所有参加应聘人员中择优聘用。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纪律性;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全日制高中学历年龄在18周岁至25周岁之间,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至32周岁;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具备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男性身高1.6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米及以上;
7.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公安专业及法律专业毕业生优先录用;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不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处罚或强制措施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或开除公职及因违反相关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在读的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
8.其他不宜从事辅警岗位工作的情形;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六、报名地、报名时间及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4日至2016年7月8日
2.报名地点为息烽县林业公安派出所二楼内勤室
3.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七、笔试、面试
1.笔试时间:2016年7月11日
笔试地点:林业绿化局四楼会议室
2.面 试:2016年7月18日
面试地点:林业绿化局四楼会议室
八、体检、政审
笔试、面试结束后,依据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按招录计划数体检、政审(对在招聘工作中因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产生招聘计划数人员空缺的,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递补)。
九、培训录用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用对象进行公示、岗前培训。拟招录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内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十、辅警待遇
参照息烽县公安局(息公报〔2015〕45号)文件规定,被录用者由招录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试用期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后每月增加辅警绩效工资300(不含五险一金),另外在保证现有待遇不变的情况下,逐年增加辅警人员工龄工资100元/每月。辅警人员上岗服务年限不满三年自动离职的,扣发当年绩效工资及停止缴纳五险一金。
十一、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把关,严守考试纪律。招聘过程中,如有违规违纪情况发生,对应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问责。
监督电话:0851-87726175。
息烽县生态文明建设局
2016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