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教育局2016年招聘校长通知
来源:文山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网 阅读:1604 次 日期:2016-07-10 17: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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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教育局

关于公开招聘校长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学校、街道中心小学,市属各学校:

为推动文山市教育工作的发展,根据中共文山市委、市人民政府的要求,面向文山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学校校长12名。现就招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岗位

文山市职业高级中学、文山市第二小学、文山市第五小学、文山市追栗街镇中心学校、文山市平坝镇中心学校、文山市小街镇中心学校、文山市喜古乡中心学校、文山市薄竹镇老回龙中心学校、文山市红甸乡中心学校、文山市坝心乡中心学校、文山市德厚镇中心学校、文山市秉烈乡中心学校校长各1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范围

全市教育系统公办学校、教育局机关在职在编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名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较高的教育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决策管理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写作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和教育科研能力;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担任过校级领导(校长、副校长)二年以上,或担任学校中层干部五年以上者;

4.男50周岁以下(1966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女45周岁以下(1971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和中小学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不符合参加公开招聘的情形

1.曾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受到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审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3.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的不能参加招聘的其他情形;

4.其他不宜报考的。

五、招聘程序

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任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报名时同时进行资格初审;

2.报名地点:文山市教育局人事科(凤凰路市政务大楼6楼);

3.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办法,符合条件的人员如实填写《文山市公开招聘校长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4.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报名表一式一份,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职称资格证、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或证书、论文、论著发表和获奖证书,教育科研成果有关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单位审核盖章)、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2张(含电子版),报名表可从文山市教育局OA办公群下载。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于7月14日在市教育局和OA办公群公示。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2016年7月1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到教育局人事科领取笔试准考证,不按时领取作弃权处理;

2.笔试时间:2016年7月20日上午9:00—11:30,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笔试;

3.笔试地点:文山市第五小学;

4.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总分100分,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教育方针政策、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学校管理等。笔试成绩占总成绩权重比例的40%.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2016年7月22日上午8:00至面试结束;

2.面试地点:文山市第五小学;

3.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应变、决策、语言表达、务实创新能力、办学理念及仪表气质等要素,面试方式为施政陈述(20分钟)和答辩(5分钟)。总分100分,占总成绩权重比例的60%。面试评委组由7人组成,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程序。

(五)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确定。

(六)考察

根据考核总成绩,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人选并根据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组织考察,若出现总成绩并列,无法确定考察人选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的先后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

(七)公示、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拟聘,拟聘人选将在市教育局和OA办公群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予以聘用。

六、管理和待遇

(一)公开招聘的校长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为合格及其以上,给予留任使用并签订任职合同期限3年(含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任职资格,由招聘领导小组按工作需要安排工作。

(二)任职期间,须担任一门具体学科的教学工作任务。

七、组织纪律

(一)成立文山市公开招聘校长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招聘工作有关人员与报考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实行回避。

(二)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相关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76-2143340

监督电话:0876-2143323

文山市公开招聘校长报名表.doc

文山市教育局

2016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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