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漳州市龙海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意见通知
来源:龙海市教育局网 阅读:2067 次 日期:2016-07-11 14:1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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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有关单位,各基层学校:

6月17日,2016年龙海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已经龙海市招委会第一次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龙海市招生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

2016年龙海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考试工作的意见

为做好2016年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根据省教育厅、漳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招生考试工作意见,具体工作意见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考点管理

1.考试时间:初三年七科文考学科考试时间6月21日—23日上午

初二年两科文考学科考试时间6月23日下午

2.考点设立:根据漳州市招生办关于考点设置和考试管理要求,经检查验收,确定龙海一中、程溪中学、龙海五中、浒茂中学、榜山中学、龙海四中、实验中学、龙海二中、东园中学、白水中学、浮宫中学、港尾中学、民族中学等13所中学为中考考点。往届生和在外县(市、区)中学就读回龙海户籍地报考的应届生统一在龙海四中考点参加考试。

3.加强考点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各考点建设要求规范化、标准化。考点的所有考场和主考室(考务室)必须具备电子监控录像功能,考试全过程实时监控录像,考试结束后,所有考场录像数据备份上报漳州市中招办,市中招办将进行录像回放审查,审查结果将做为处理违纪舞弊的依据。试卷保密室必须具备四防功能,配备三铁两锁,还要具备电子录像功能。严格试卷保管、保密和交接手续等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确保万无一失。

考试管理实行岗位责任制,完善各种机制,加强监督。全市统一调配各考点的主考、副主考、考务组长、监考人员。

严肃考风考纪,各考点考生座位号由漳州市中招办统一随机编排。考试期间监考人员采取场场轮换的办法,考试期间不得看阅机动卷。

考试期间考点出现问题,将按省、市招委会和监察部门的有关规定,撤消考点,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严肃处理。

二、政府有关部门协助中考施考工作

1.市公安局及各乡镇派出所要积极支持考区和各考点在中考期间的试卷运送保管及中考期间保卫工作。

抽调干警人数:考区试卷保卫2人,各考点保卫工作2人。

2.各考点所在的乡镇卫生院要抽调1名医生支持考点做好中考期间的医疗保健工作。

3.电力公司和自来水公司要确保中考期间各考点学校及考点住宿点不停电不停水。

4.交通局负责接送考生车辆的调配。

三、招生计划

1.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名字

优质学校龙海一中和龙海二中高中正取生招生指标的50%均衡分配到全市各初中学校,即各校定向生分配名额。各校定向生分配名额是根据各校具有定向生资格的人数所占总数的比例来确定(见附件)。定向生资格审查及录取办法按漳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白水中学和浒茂中学两校连续几年招生规模都偏少,按上级有关规定暂停招生。

2.中职学校的招生计划 :

名字

四、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

1.普通高中志愿填报

(1)填报要求

今年考生填报我市普高志愿分成三批:第一批为龙海一中、龙海二中;第二批为港尾中学、程溪中学、龙海五中;第三批为浮宫中学、榜山中学、实验中学。

志愿表上相关志愿栏目没有填报(空白),视为考生自愿放弃。

(2)填报时间

7月12-14日 考生填报志愿。学校须将考生普高志愿表和中职志愿表(简称两表)原件交到中教科,两表复印一式两份留底(考生和学校各一份)。

7月15日 学校组织人员录入考生普高志愿和中职志愿,并组织班主任及相关人员认真做好核对工作。考生核对本人普高志愿和中职志愿录入情况,并在“志愿确认单”上签名确认。

7月16日 教育局中教科汇总全市考生志愿。

2.录取批次及时间:

名字

3.招生原则和招生依据:

招生原则:录取新生要贯彻以下五条原则,一是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原则;二是考生自愿原则;三是择优录取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是同分同录原则。

招生依据:普通高中录取要按漳州市教育局有关文件要求进行,即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体育、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成绩为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确定普通高中的最低录取控制线。

学业考试成绩含九个文考学科等级和投档总分(含照顾分)。

4.录取办法及录取顺序:

(1) 龙海一中自主招生保送录取100名。5月3日已完成录取工作,这100名考生可以不用参加中考。

(2)龙海一中优先录取中考文考总分前100名的考生。中考文考总分前100名的考生,不管是上半市考生,还是下半市考生,只要志愿填报龙海一中,就可首先录取在龙海一中。

(3) 其他中考考生分三个批次进行录取:

第一批:录取学校为龙海一中和龙海二中

龙海一中与龙海二中继续实行分片招生,即龙海一中只录取上半市填报龙海一中志愿的的考生;龙海二中录取在后,录取下半市和上半市未被龙海一中录取的并填报龙海二中志愿的考生。

本批次录取必须先符合以下要求: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成绩都要合格以上(含合格)、体育考试成绩等级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科文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一中9C以上(含9C),二中7C2D以上(含7C2D)。按以下顺序进行录取:

一是龙海一中统招生和定向生。

(1)统招生招生录取:根据上半市考生志愿及投档总分(含照顾分,以下相同),按统招生的招生计划(扣除前面已录取的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最后一名同分者均录入,以下相同)。

(2)定向生招生录取:在统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下70分内,根据考生志愿和投档总分,逐校从高分至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各校完成定向生分配名额。若某校定向生分配名额不能完成,其剩余名额吊销,不调剂到其他各校进行补录。

二是龙海二中含统招生和定向生。

(1)统招生招生录取:根据下半市考生和上半市考生(被一中录取除外)志愿及投档分,按统招生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定向生招生录取办法与龙海一中相同。

第二批:录取学校为港尾中学、程溪中学、龙海五中

此批次录取必须先符合以下要求: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成绩都要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考试成绩等级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科文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3C6D以上(含3C6D)。

三校统一切线,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按上述三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三校分别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不能完成招生计划,不再降分录取。

第三批:录取学校为浮宫中学、榜山中学、实验中学

此批次录取必须先符合以下要求:①综合素质等级评定、英语口语、理化生实验操作、信息技术等成绩都要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考试成绩等级C级以上(含C级);②语文、数学、英语、政治、物理、化学、历史、地理、生物九科文考科目等级要求达到9D以上(含9D)。

三校统一切线,根据考生投档总分,按上述三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1.2比例确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但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能低于520分。三校分别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若不能完成招生计划,不再降分录取。

5.普高招生其他工作

(1)实行一生一录原则,考生一旦被录取,不能再申请改录到其它学校。录取工作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若要申请补录到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须经招委会研究决定。

(2)定向生资格必须在学籍校就读2年以上(含2年),即在2014年9月30日前转入或取得现学籍校初二年级就读的学生,否则不具备定向生资格,视为回籍生。

(3)我市考生分为上半市考生和下半市考生。上半市考生是指程溪镇、九湖镇、颜厝镇、榜山镇、紫泥镇、石码镇等镇所在中学的考生,以及上半市回籍生;下半市考生是指海澄镇、东泗镇、东园镇、白水镇、浮宫镇、港尾镇、隆教镇等镇所在中学的考生,以及下半市回籍生。

(4)回籍生分为上半市回籍生和下半市回籍生。上半市回籍生含: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外国语中学、漳州正兴学校、漳州康桥学校等民办校回来录取的龙海籍考生,以及在外地就读回来报考的龙海上半市户籍的考生;下半市回籍生含:在外地就读回来报考的龙海下半市户籍的考生。

(5)根据漳州市教育局要求,厦大附中考生在本校高中录取后,剩下的考生可以参与我市二级达标校以下(含二级达标校)高中录取。

(6)各完中校必须严格按市中招办的普高录取花名册办理新生注册手续,若学校擅自招收花名册外的考生者,我局将一律不予申报新生学籍电子注册、高中会考考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中职招生工作

1.中职和五年高职招生录取工作由漳州市中招办负责。

2.认真做好中职教育政策宣传工作。深入宣传从2012年秋季起中职学生全部免学费及中职国家助学金政策,即涉农(农林牧渔、水利、农村经济管理等)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2000元/年助学金,使之家喻户晓。

3.进一步明确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求高质量为重点,面向市场、面向社会办学的中职教育教学理念。各中职学校要采取有力措施,拓展生源渠道,多方组织、动员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高中毕业生、企业在职员工、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等就读中职学校。

4.强化初中校输送生源的责任意识,实行生源输送的目标责任制。

龙海市招生委员会

2016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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