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事项
来源:眉山人事考试网 阅读:688 次 日期:2016-07-22 11:3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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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2016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

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事项的公告

根据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6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规定,“因自愿放弃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此次考核环节,因自愿放弃考核涉及1个岗位(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岗位代码160001034)。经研究,同意在出现缺额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现将2016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

2016年7月26日(星期二)上午8:00前到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报到(考生应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等证明本人身份的证明材料),统一前往医院。地址:眉山市学士街268号,联系电话:38168529。

二、体检对象:具体递补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3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四、注意事项

(一)参加体检的人员,应携带本人署名的两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1张、体检费400元左右(由医院收取)。

(二)凡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由考生自负。因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经市级组织人社部门同意后,可在该岗位进入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28)38168529

附件:

1.2016年眉山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递补体检人员名单

成绩情请参考:http://www.mspta.gov.cn/NewsDetail.aspx?ID=3183

2.体检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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