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黔东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黔东南人社局通〔2016〕27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就2016年就业见习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毕业两年内(2016届、2015届)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大专以上学历的离校未就业(未参加过见习)高校毕业生,户籍限本县户籍。
二、见习期限及待遇
见习期限为12个月。见习期间,见习单位支付学生生活补助费,补助标准不低于我县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县级财政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进行补助,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并为见习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由县级财政按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
三、见习岗位
详见《2016年岑巩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岗位需求信息表》。
四、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7日-8月19日,上午8:30 — 12:00,下午14:00—17:30。
五、报名地点
岑巩县新兴万福北路中段:岑巩县就业局(四楼)。
六、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照片2张,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未就业大学生同时出具《贫困户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填写《贵州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登记表》一式二份(报名免收报名费)。
七、面试与体检
对报名大学生进行访谈面试,面试工作由见习单位组织实施。见习生是否需要体检由见习单位决定,体检费由见习单位承担。
八、签订协议及见习起止时间
经面试(体检)合格后,由县“引导办”组织安排派遣工作,见习生按规定时间报到并与见习单位签订《岑巩县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协议书》。见习时间为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
咨询电话:0855-3573793
岑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