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越城区委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关于公开选调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公告》的相关要求,经面试、考察、体检等程序和局领导班子、区纪委第一纪检组集体讨论决定,拟选调凌旭旦、魏津津、潘虹三名同志为绍兴市越城区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处理中心工作人员,现进行公示。
凌旭旦,魏津津,潘虹
公示时间为3天(2016年8月8日至8月10日)。
公示联系电话:85083036,85140086。
中共越城区委越城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16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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