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现将拟聘用人员林石兴、蓝凯莉、樊星红、赵凤静的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拟聘用人员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16年8月18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我单位(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的以邮戳为准)。如实举报拟聘用人员有关问题的,将受法律保护。
公示时间:2016年8月10日至8月18日
材料邮寄(送达)地址: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教育科(来宾市人民路1号市行政中心西后楼738室)
邮政编码:546100
监督电话:0772-4278813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