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邑大学2012年关于招聘辅导员的通知
来源:五邑大学 阅读:1761 次 日期:2012-03-06 13:5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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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岗位:学院辅导员

二、岗位数量:6名

三、基本条件:另附

四、聘用形式:人事代理

五、待遇:按五邑大学有关人事工作办法执行

六、应聘方式:登录五邑大学辅导员招聘在线http://job.wyu.cn/zp/注册个人信息,填写简历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近照、身份证、组织部门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学生证(应届)或毕业证、学位证(往届);

(2)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奖学金获奖证明材料,参与课题或发表论文材料(必须是思想政治教育方向);

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必须校主管部门盖章)、在团省委挂职或担任省学联驻会干部证明材料、获得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证明材料、参与第二课堂活动获奖情况证明材料,参与各项社会实践活动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1.地址:广东江门五邑大学人事处,邮编:529020

2.电话:(0750)3296251,3296131 何老师,廖老师

八、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将电话通知本人参加笔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九、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3月16日下午5:00

附件:辅导员基本条件

五邑大学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1.政治条件:中共正式党员。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学历要求:a)原则上应具有研究生学历,担任过学生干部者优先;b)本科生应当具有在校期间担任主要学生干部,或在团省委挂职,或担任省学联驻会干部的经历。

“主要学生干部”指:

曾任学院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职务(须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和院系出具证明)。曾任院(系)团总支副书记职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学生自律委员会主任(副主任)(须由学校团委或学工部和院系出具证明);

曾任校团委副书记、各部门部长职务,曾在校学生会主席(副主席)和学生自律委员会担任主任(副主任)职务(须由学校团委或学工部出具证明)

3.专业要求:思想政治教育学、教育学、心理学及其相关专业优先。

4.年龄要求:年龄不超过28周岁,即1984年2月28日后出生。

5.实践要求:有辅导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6.其他要求:

1)业务素质好,学习勤奋严谨,具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就业指导咨询及相关科研的基本素质;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良好的文化素养;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调查研究、语言文字表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热爱并安心高校教育管理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愿意长期专门从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组织观念和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3)熟练掌握现代化办公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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