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
领取准考证的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点: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政工科。
(一)岗位1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
1.技能测试100分(所占分值比例为60%)
(1)考试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上午9:00—11:10;
(2)考试地点为:以准考证上的考场地址为准。
(3)技能测试内容:①手工记录测试:9:00—10:00;②电脑记录测试:10:10—11:10。考生自带笔记本电脑,提前安装Word和适合自己使用的输入法。
2.面试100分(所占分值比例为40%)
(1)面试工作由县人民法院组织实施。考生参加笔试和技能测试结束后,按1:3的比例根据两项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如遇进入面试人员末位考生面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3)进入面试考生于2016年8月28日上午8:30到台江县人民法院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9:00面试开始。
(4)考生未按时参加面试或虽参加面试但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岗位2审判辅助人员(网络技术管理员)
(1)考试内容:专业技能面试100分(所占分值比例为100%)
(2)专业技能面试主要考察考生专业知识运用能力及适应拟招聘职位工作的能力情况。
(3)考生于2016年8月28日上午8:30到台江县人民法院集中抽签确定面试顺序,9:00面试开始。
以上各个环节的考试,均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参加,未持证不得参加考试。
(三)岗位1加分政策
进入面试环节后可享受以下加分,总分不超过5分。
1.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证的加3分,取得C证的加2分。
2.有B2及以上驾照的加2分,有C1驾照的加1分。
3.懂苗语的经测试后加2分。
考生可在台江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taijiang.gov.cn)下载《台江县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加分表》(附件2),统一用A4纸打印,按要求填写该加分表,并于2016年8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前,将该加分表及加分印证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交到贵州省台江县人民法院政工科审核确认加分。
(四)总成绩计算
1. 岗位1审判辅助人员(书记员)
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手工记录×50%+电脑记录×50%)×60%+面试成绩×40%+加分。
2.岗位2审判辅助人员(网络技术管理员)
总成绩=专业技术面试成绩×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