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政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反对民族分裂,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坚决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3.县(市)或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含工勤岗位人员),且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以上等次,并经现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4.具有3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8月16日以后出生),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可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71年8月 16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7.具有与岗位要求相符的专业、技能和资格条件,具体要求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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