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缴费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纳80元面试费。
(三)发放面试通知单
面试通知单领取时间、地点:
时间:2016年9月1日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地点: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3室)。
在面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加考试证件)和面试通知单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准时参加面试。逾期未领取面试通知单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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