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县事业单位201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政策加分
来源:易贤网 阅读:950 次 日期:2016-08-18 14:4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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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性加分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西部志愿者、大学生村(社区)干部和退役大学生士兵(指入伍时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入伍时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在校在读生,且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并按规定办理了退役手续的退役士兵)等符合国家、省政策规定报考事业单位政策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政策规定加分,加分累计最高不超过6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按规定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政策性加分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的人员再次参加招考的,不再享受同项目加分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在服现役期间受过处分的、以及具有两年以上服现役经历退出现役复学、报考时尚未毕业的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不享受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16年9月1日在工作时间内将以下材料递交到宜宾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宜宾县柏溪镇城北新区康宁路县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623室)。

1.报考者本人《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组织部)出具的加分证明材料(附件3)、年度考核登记表、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宜宾县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参加此次招考申请加分的,须提交单位所在地人社局出具的未享受过加分的证明。

以上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

宜宾县事业单位2016年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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