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
1.雷山县户籍或雷山县生源的应、往届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雷山县户籍或雷山县兵源的应、往届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退伍军人。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勇敢精神,热爱司法行政事业,无违法违纪行为,无不良嗜好,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0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
3.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并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报考区域要求,报考乡镇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属本乡镇户籍的考生,可以优先录取。
5.报考年龄及身高要求:
(1)年龄:20岁周(1996年8月8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1年8月8日以后)以下,退伍军人可放宽到40周岁(1976年8月8日以后出生),持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合格的年龄可以放宽到50周岁(1966年8月8日以后出生),以有效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2)身高:女1.5米以上,男1.6米以上,先量身高,符合报考条件的再给予报名。
6.懂计算机基本操作。
7.身体健康。
(三)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公安机关打击处理过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近五年内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人员。
4.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职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警务辅助人员的。
四、公开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雷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leishan.gov.cn/)、中国雷山网(http://www.gzlsmn.cn)上向社会公布招聘的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