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兴仁县波阳镇人民政府招聘临时人员报考条件
来源:兴仁县人民政府 阅读:932 次 日期:2016-08-22 16:2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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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数及工作地点:

1.招聘人数:30人

2.工作地点:波阳镇人民政府

报考条件

1.具有黔西南州户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政治合格;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5日至1998年10月15日之间出生);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身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5.大专及以上学历;

6.能熟练操作计算机,中文书写工整、规范、流畅。

下列人员不予录用

1.被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的;

2.有犯罪前科或违法违纪受到处罚、处分未解除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其他不宜聘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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