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华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入学须知
来源:北华大学 阅读:4424 次 日期:2016-08-23 10: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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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新同学:

祝贺你考入北华大学攻读硕士学位!

请按本须知要求做好各项入学准备并按规定时间来校报到(含“硕师计划”学生)。

一、报到时间

2016年9月2日(星期五)8:00-16:00,具体报到地点以北华大学研究生处网站通知为准。

二、报到程序

1.资格审查:携带以下材料,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审查不通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⑴《北华大学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本科毕业须携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须携带专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上交《北华大学2016级研究生现实情况考察登记表》一份,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盖章;有工作单位的由所在单位盖章;无工作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街道盖章。

2.缴纳培养费:详见《北华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缴费说明》。

三、组织关系

新生自带党员和团员组织关系。吉林省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党员直接由所在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至北华大学党委组织部;其他党员须由县级以上地方党组织开具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中共吉林省高校工委组织部;转入单位:北华大学)。入学报到时,组织关系介绍信提交给所属学院。

四、人事档案

1.不允许自行携带人事档案,必须按规定地址和收件人邮寄到所属学院。人事档案逾期未寄达者将认定为委托培养生,委托培养生须签订一式三份委托培养合同(在网站上自行下载),并及时邮寄到所属学院。接收人事档案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5日,逾期不再接收。

2.入学前系在职人员,人事档案须有工资关系。

3.北华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不进行档案调转,由学校档案馆统一办理。

五、户口迁移

吉林省籍新生不需迁户口,外省籍新生如迁户口请自带户口迁移证、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开学后到所在校区保卫部门自行办理。东校区新生户口迁至:吉林市丰满区华山路派出所;南校区新生户口迁至:吉林市丰满区长江路派出所;北校区新生户口迁至:吉林市龙潭区山前派出所。(东校区保卫办电话:0432-64608216;南校区保卫办电话:0432-64602110;北校区保卫办电话:0432-66181110)。

六、其他事宜

1.书费:学校不统一收取书费,新生可根据导师和任课教师要求自行购买。

2.助学贷款:原则上申请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3.医疗保险:入学时统一为新生办理城镇医疗保险(已办保险者除外)。

4.住宿申请:新生申请住宿须在2016年7月10日前发送标题为“住宿申请”邮件至bhyjsglk@sina.com邮箱(申请内容包含姓名、性别、学院、专业),未按时提交住宿申请者不安排住宿;公寓费为1200元/年。

5.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向研究生处请假,请假申请传真至0432-64608056,注明请假起止时间、请假事由、标注联系电话和所属学院。请假不得超过一个月,未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或者假满仍不报到者(除不可抗拒因素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6.请及时关注北华大学研究生处网站发布的通知。

北华大学研究生处

二〇一六年六月

北华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现实情况考察登记表

北华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新生缴费说明

北华大学2016级硕士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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