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请递补资格审查人员2016年8月29日上午8:10前到高县人才交流中心(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县政府政务服务大厅内)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要求
资格复查人员请带上以下材料,凡缺少以下材料、或有关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的,取消该考生体检资格。
(1)《报考信息表》2 份(请在宜宾人事考试网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 2 寸免冠证件照片);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3)有效的学位证(有学位要求的)、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岗位表》上要求提供的其他职称、职(执)业资格证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已参加职称、职(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未取得证书原件的考生须提供市以上相关部门出具的考试合格书面证明原件)。
3、资格审查合格即进入体检程序,也请进入递补资格审查人员按递补体检要求作好体检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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