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考调计划的比例达到3:1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岗位考调计划。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和缴费发票退还笔试考务费。
(三)笔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政治理论、政策水平、法律法规、逻辑推理、公文写作、时政要闻、市情市策等方面知识的掌握能力。
部分岗位根据需要可加试笔试科目(需要加试的岗位及加试科目详见岗位表)。
笔试和加试时间为2016年9月25日(星期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笔试总成绩计算
不加试笔试科目的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50%
加试笔试科目的笔试总成绩=《综合知识》成绩×40%+加试科目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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