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一)报考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一定履行检察岗位职责的能力;
2、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熟悉常规计算机操作;
4、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98年9月5日——1981年9月5日之间出生);
5、本人无任何违法犯罪记录及不良行为;
6、具有江口县辖区内户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过治安、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道德败坏,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5、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因犯危害国家安全罪被判刑罚或参与过“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工作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