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近三年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心条件。
4.学历: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专业不限。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9月1日后出生)。
6.具有2年以上食品药品协管经历(计算时间截止2016年9月1日)。
7.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公文写作能力。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有重大政治问题或参与过邪教活动。
(2)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的;
(3)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4)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5)其它原因不适合从事所报考工作岗位的。
四、考试方式
笔试及面试(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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