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丹寨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实施方案》,现将入围面试人员予以公示(详见附见)。
面试时间:2016年9月2日上午9:00。提前半小时入场,凭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入场,证件不齐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地点:县检察院。
入围面试人员请于9月1日上午8:30—11:30将有关加分资料(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加10分;懂地方少数民族语言的,加3分;中共正式党员加2分,曾在司法机关工作且考核称职的加5分)交到县检察院政工科(三楼)。
附件:《丹寨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检察辅助人员入围面试名单》
丹寨县人民检察院
2016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