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次公招公告,经过资格审查、面试、递补体检程序,苟长春(名单见附件)体检合格,现予以公示。
从2016年8月29日至9月4日,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举报,举报者须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向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经公示确定不得聘用的,取消其公招资格。
监督电话:(0838)7255076。
公示期结束后,由招聘岗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考察工作。
附件:2016年中江县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研究生体检合格人员的聘前公示(二)
岗位编码 | 招聘单位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体检结果 |
20160214 | 四川省中江县城北中学(一) | 苟长春 | 女 | 199004 | 合格 |
中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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