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报名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备招聘职位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接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为准;年龄计算截止至2016年8月31日。
4、身体健康。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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