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2.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考调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
(五)试用
1.经体检合格的,安排到岗进行为期3个月的试用。
2.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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