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核及缴费确认
1.时间:2016年9月27日—9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逾期不再受理。
2.地点:温岭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3.办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核工作,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核的指导和监督。
资格审核时,报考人员应提供《2016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相关户籍证件(温岭市生源的考生,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的提供迁出地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户口未迁出温岭市的提供本人户口簿;非温岭市生源考生且本人户口已迁出温岭市,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温岭市常住户口的,提供父母双方或一方的户口簿;其他考生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有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职位,应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人员还应提供市委组织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如下:选聘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服务满2年、历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且仍在服务岗位的人员(参加团中央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及以上的人员,服务期时间可计算在内);服务满2个聘期、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且离开服务岗位未满3年的人员。
4.现场资格审核未通过者,可在现场资格审核结束前,修改基本信息或重新选择职位报考,并重新打印《2016年温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再次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5.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人员现场缴纳考务费80元。未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考。
6.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人数3倍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人数。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温岭人才网上公布。
因缴费确认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已缴费的报考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于9月3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00)到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人民东路258号行政中心610室)进行现场改报,逾时未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并退还考务费。
7. 现场资格审核不接受网上未报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