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嘉兴海宁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招聘复审
来源:易贤网 阅读:935 次 日期:2016-09-13 15: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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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审:

初审合格的应聘者,持所有初审资料到复审处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领取《准考证领取通知书》。当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合格人数不足1∶3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本次招聘。

报考人员在报考中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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