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出具书面材料。
(四)具有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和专业知识或技能。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资格和条件。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现已是崇州市财政供养的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