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招聘注意事项
来源:易贤网 阅读:944 次 日期:2016-09-19 13:54:42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招聘注意事项”,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为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须于2017年9月30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为海(境)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如届时上述二类人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应认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

(二)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三)本次教师岗位的录用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录用人员为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前,其他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为录用后两年内;届时未取得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六)宁波教育人事网网址:(http://rsc.nbedu.net.cn)。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电话:89183384;联系人:符老师。

(七)监督电话:89183361(宁波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版权所有:易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