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临聘手续
宜宾市政协办公室综合考虑考试、公示、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聘用人员,试用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工资及待遇
(一)聘用人员为临时工,基本工资及其他待遇参照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月工资1900元,并按规定发放月绩效工资和购买“五险一金”;实行工作目标考核,参照同类人员发放目标考核奖和节假日加班补助、劳保费等;可享受法定休假及公休假。
(三)聘用人员住宿自理。
2016年宜宾市政协办公室招聘1名临时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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