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选调范围
全国(不含筠连县)符合本公告要求的在编在岗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及事业单位工勤岗位工作人员除外)。
(二)选调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0年9月20日以后出生);
3.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5.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