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招商人员,派遣至海宁市城镇有机更新有限公司。
海宁市城镇有机更新有限公司为海宁市国资委全资国有公司,公司主要承担“海宁市十大有机更新项目”之一的工人路商业中心项目的开发建设工作,预计该项目将于今年12月底交付。
岗位一:
销售人员
招聘人数:
3-4人
基本要求:
1、大专以上学历,形象气质佳,身体健康;
2、有出色的客户服务意识、较强的业务拓展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有无销售经验均可。
薪资待遇:
所有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一级:2800元/月,案场主管
二级2600元/月,1年以上销售经验的员工
三级2300元/月,无销售经验的员工
销售提成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作息:
单休,轮休
岗位二:
招商人员
招聘人数:
2人
基本要求:
1、大专及以上学历,男女不限,形象气质较好,身体健康;
2、1年以上招商、商业管理、销售类工作经验,有丰富招商渠道者优先;
3、熟悉招商和商业管理流程、招商技巧、合同条款以及市场操作模式;
4、有出色的客户服务意识、较强的业务拓展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诚实守信、勤奋敬业。
薪资待遇:
所有员工缴纳五险一金
一般招商人员3000左右;
招商主管4500左右。
销售提成根据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工作作息:
双休,轮休
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16年9月18日至2016年9月29日,上午08:30至下午4:30。
报名地点:海洲东路548号海宁市人力资源市场内。联系人: 潘小姐,联系电话:0573—89232727
招聘办法
1、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证明、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报名。报名者须提供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并现场填写《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工招聘报名表》。
2、考试。对简历信息进行初步筛选,筛选后进行面试。面试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考察期间出现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聘用。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
聘用后与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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