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检注意事项
(一)体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及体检费。
(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四)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宜宾市南溪区2016年第一次考试招聘人员递补资格审查及体检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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