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条件
1、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聘任资格,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2、具有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身份,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男性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75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9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5、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独立工作能力和团队精神,能适应经常出差;
6、热爱招商投资工作,具备相关业务工作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
7、所在单位及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者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本人考调(沿滩区内事业单位报考人员除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的;
2、曾经被定罪的;
3、尚在试用期未满的;
4、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考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