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核确认及聘用
经考试、考察、公示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填写《沿滩区事业单位考调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由沿滩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和沿滩区投资促进局分别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沿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对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按程序办理流动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到岗后根据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到相应等级岗位。
二、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考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权威性,对考试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管理工作纪律,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考试工作要自觉接受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在考试的任何环节,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人事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