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较好,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和方针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嘉兴市户口;
3、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及以上;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后出生),身体健康;在社区工作二年及以上或取得由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社会工作专业资格证书(社工证)的,报考年龄放宽至38周岁;
5、两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
6、已在开发区社区工作人员不作为此次招聘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