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勤奋好学,热爱本职工作;
3、年龄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及其他相应条件,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列专业名称一致,详见《计划表》。专业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教育部有关学科目录设置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和2016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户籍不限;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属于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不宜参加本次公开招聘活动;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
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