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截至2016年9月26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放宽到40周岁,具有博士学位(非在职)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