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公开考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
3.具有机关或事业单位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硕士学位)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岁;
5.具有较强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6.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16年9月30日(发布公告当月最后一天)。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开考聘对象转聘后即构成回避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