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第34号下半年丽水学院辅导员招聘注意事项
来源:易贤网 阅读:1054 次 日期:2016-10-12 15:20:19
温馨提示:易贤网小编为您整理了“2016年第34号下半年丽水学院辅导员招聘注意事项”,方便广大网友查阅!

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由学校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丽水学院网站(http://www.lsu.edu.cn,招聘公告栏)。

2.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告专栏)。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管部门丽水学院纪委办公室反映(电话:0578-2271108),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三)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由于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易贤网提供的所有考试信息和咨询回复仅供参考,敬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和咨询为准!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网站声明 | 网站帮助 | 非正式的简要咨询 | 简要咨询须知 | 新媒体/短视频平台 | 手机站点

版权所有:易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