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录计划
面向北京8所985高校定向引进10名博士研究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在职教师)安排到我市担任县处级领导干部。具体招录计划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1.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毕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3.有志于党政机关工作,具有职位所需要的综合素质和较高的专业水平(学生党员或学生干部优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拟引进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被辞退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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