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
考核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核。
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并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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