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热爱体育事业,工作责任心强,为人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无违纪违法行为,具有较强的服从意识;
3.身体健康,须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
4.要求35周岁以下(1980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5.户籍不限;
6. 运动成绩优异(曾获得省比赛前三名、全国锦标赛或冠军赛及以上前八名成绩者优先);带训运动员曾获省、市比赛第一名;
7.曾在省运动队训练两年及以上;
8.具有运动训练、体育教育、竞技体育及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9.2016年应届毕业生与社会人员均可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