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以及应聘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因此空缺的面试名额不递补。
2016年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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