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年龄、学历和专业技术资格等条件。
6、应聘人员的年龄、工作经历计算至2016年10月31日。
凡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检查,以及有犯罪记录、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2016年广州市花都区3家机关单位招聘政府雇员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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