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1800元。试用期满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统一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工资由基础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和其他补贴构成。
有关说明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材料,提交有关证件,如有与实际情况不符,一经查实,取消其参加招聘资格。
2、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招聘工作在县人社部门和县城管局的指导下,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接受县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严格遵守保密规定和回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