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试(专业试讲、速录技能测试)
根据各招聘职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实行面试考官异地执考,通过抽签决定执考试场及面试小组。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中共诸暨市委党校教师职位面试方式为专业试讲,诸暨市人民法院所属审判保障服务中心速录员职位面试方式为速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