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考察
按计算机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计划1:2比例确定体检,费用自理。考察由用人单位按相关要求执行。
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等综合情况由院党组讨论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签订聘用合同,因试用期不合格或个人原因不能签订聘用合同的,在参加体检的未录用人员中择优录取。聘用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确定是否续聘。
2016年衢州江山市人民检察院招录编外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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