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模式
编外人员日常工作和安全管理由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负责。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与福州市仓山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人员薪酬
人员待遇按照仓山区编外聘用人员统一标准执行:
1、人员薪资(享受技术岗位薪资标准为2350元/月)。
2、所聘用人员享受“五险一金”待遇。
2016年福州市仓山区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编外人员招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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